诉讼案例
石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
原告石某诉称,原、被告于2009年相识,2010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。双方均系再婚。婚后,被告未尽到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,对原告及其父母缺乏关心,对原告的儿子亦未尽到一个继母应尽的职责,且经常性不回家,甚至在外开房,与其他男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,毫无家庭观念。夫妻发生争吵时甚至动手打人。原告认为,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,且无和好可能,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。